酒泉日报 敦煌讯 近日,敦煌市发放了15名“三属”的定期抚恤金50280元,30名残疾人员抚恤金115840元,111名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219780元,73名2006年度退出现役的农村籍士兵的家属优待金525600元,共计发放921700元,全面落实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标准。
去年,敦煌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优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,将优抚经费由以往的乡镇发放改为民政局统一集中发放,减少了中间环节,既节省了时间,又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发放。同时,敦煌市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调整提高了农村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标准,从2000年以来的2800元调整到了目前的每人每年3600元,调整幅度达48.5 %;“三属”、“三红”定期定量抚恤补助和生活补助标准调幅在2005年的基础上增长了20%,残疾军人的定期残疾抚恤金在2005年的基础上平均增长40%,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在2005年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又增加了240元,切实保障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当地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步提高。(张晓亮 盛玉萍)